司法三等申論題
107年
[公證人] 公證法與非訟事件法
第 一 題
丙向法院聲請拍賣丁之 A 屋,其主張對丁有新臺幣(下同)4000 萬元之借款債權,並對其 A 屋實行普通抵押權,丁則主張其已以 1000 萬元之價金債權供抵銷,丙僅得就 3000 萬元所擔保之債權實行抵押權,試問審理此事件之法院應如何處理?(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思路引導 VIP
本題測驗考生對「拍賣抵押物裁定」之非訟事件本質與「形式審查原則」的理解。解題關鍵在於明確區分「非訟程序」與「民事訴訟程序」之權限劃分,點出法院於非訟事件中無實體認定權限,實體抗辯(如抵銷)應由當事人另提訴訟救濟。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爭點】於拍賣普通抵押物之非訟程序中,債務人對於抵押債權提出「抵銷」之實體抗辯時,法院應為形式審查抑或實質審查? 【解析】 壹、法規依據與非訟法理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