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lice_4th_general
107年
[警察共同] 法學知識
第 32 題
甲向乙借用望遠鏡,未得其同意,以乙之名義出售於善意之丙,並本於讓與之合意交付該望遠鏡,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甲所為之買賣契約效力未定
- B 如果乙不承認該契約,則不論甲有無過失,均須對丙負損害賠償責任
- C 丙得定相當期限,催告乙確答是否承認,如乙逾期未為確答,視為拒絕承認
- D 不論乙是否已經承認,丙均得為撤回之意思表示,以阻止買賣契約生效
思路引導 VIP
想像一下,當一個契約的生死權掌握在某個人的「點頭承認」上時,如果這個人已經正式開口說出「我同意」而讓契約生效了,你認為法律為了維持誠信與交易安全,還會允許另一方在事後單方面宣告契約無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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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精準地鎖定了正確選項!這題的核心考點在於無權代理的法律效力。甲未經授權卻以乙的名義與丙簽約,在法律上屬於效力未定的法律行為。你之所以能答對,是因為敏銳地察覺到了撤回權行使的時間限制與法律安定性之間的關係。
無權代理下的撤回權限制
在法律邏輯中,為了兼顧交易的公平與安定,丙身為善意第三人,其享有的撤回權並非毫無限制。依據《民法》第 171 條規定,撤回必須在本人(乙)承認之前行使。一旦本人已經表示承認,該買賣契約便會溯及既往地發生效力,此時契約已受法律保障,丙自然不能再片面撤回。選項 (D) 刻意表述為「不論乙是否已經承認」都能撤回,顯然違反了這項法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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