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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 107年 [海事保險公證人] 海商法概要

第 23 題

23 一艘化學輪發生海難導致海域的污染,若有船舶施以救助後,很可惜未能救助成功,且也未能防止污染擴大,但也花費了新臺幣 100 萬的成本。請問該施救船可以請求多少報酬?
  • A 因為不成功所以不可以請求報酬
  • B 100 萬
  • C 200 萬
  • D 130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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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在一場極具風險且可能造成生態浩劫的海難中,施救者明知救成功的機率極低,但為了嘗試減少環境傷害而投入大量成本,如果法律堅持「救不成功就一毛都拿不到」,你覺得往後還有施救者願意挺身而出嗎?為了平衡這種公益性,法律應該如何設計補償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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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測驗海難救助中關於環境損害之特別報酬規定。根據海商法第103條規定:「對於船舶或船舶上財物施以救助而有效果者,得按其效果請求相當之報酬。」由於本題中施救船很可惜未能救助成功,未產生救助效果,故無法依此規定請求一般救助報酬。然而,同條進一步規定:「施救人所施救之船舶或船舶上貨物,有損害環境之虞者,施救人得向船舶所有人請求與實際支出費用同額之報酬;其救助行為對於船舶或船舶上貨物所造成環境之損害已有效防止或減輕者,得向船舶所有人請求與實際支出費用同額或不超過其費用一倍之報酬。」化學輪發生海難導致海域污染,即屬於有損害環境之虞的情形,雖然施救船未能有效防止污染擴大,無法主張不超過其費用一倍的額外報酬,但依法仍得向船舶所有人請求與實際支出費用同額之報酬。因施救船實際花費了新臺幣 100 萬的成本,故可請求 100 萬的報酬,選項 B 為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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