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專技高考申論題 107年 [不動產估價師] 土地利用法規

第 四 題

四、請依土地徵收條例相關規定,說明區段徵收範圍內土地,經規劃整理後,其處理方式為何?處理過程中,如涉及土地撥用或讓售地價及標售價格評估,其評估基準與需考慮因素為何?並請評論此價格評估方式之優缺點。(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思路引導 VIP

本題測驗《土地徵收條例》第44條區段徵收土地處理之核心規範。作答時應先精確列舉法定的五種土地處理方式,接著點出『以開發總費用為基準』及六大考量因素的定價機制,最後從財務自償性、市場機制與公平性等政策面角度,客觀評論該定價方式的優缺點。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破題】區段徵收為綜合性之土地開發方式,其範圍內土地經規劃整理後,須依《土地徵收條例》第44條規定進行分配與處理,並以財務自償為原則進行地價與標售底價之評估。相關處理方式及價格評估機制如下: 【論述】 一、區段徵收範圍內土地之處理方式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升級 VIP 解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