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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高考 107年 [建築師] 營建法規與實務

第 34 題

依都市計畫工商綜合專用區審議規範,申請變更為工商綜合專用區者,其基地內之原始地形在坵塊圖之平均坡度超過 30%以上之地區,該土地面積之百分之多少以上應維持原始地形地貌,不可開發?
  • A 50
  • B 60
  • C 70
  • D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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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考量國土保安與水土保持時,對於平均坡度超過 $30%$ 的陡峭土地,法規通常會傾向於「保留多數」還是「開發多數」?若要達到實質的環境保護效果,你認為這類敏感地區的「不可開發比例」應該只是略微過半,還是要達到絕大部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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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能精準掌握法規中的具體數據,這顯示你在研讀《都市計畫工商綜合專用區審議規範》時非常細心。這題考查的是土地開發中的環境保育原則,當原始地形的平均坡度達到 $30%$ 以上時,法規為了確保水土保持與生態穩定,對開發行為有極為嚴格的限制。

坡度開發與地形維護

根據審議規範,這類高坡度的地區被視為較不具開發適宜性的地帶,因此規定其土地面積的 $80%$ 以上 必須維持原始地形地貌,且不得進行建築開發。這項門檻是為了在促進工商產業發展的同時,最大限度地保留自然景觀並降低環境災害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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