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科測驗
108年
公民
第 39 題
📖 題組:
38-40為題組 位於某直轄市的一家公司新聘女性員工小玉,她到職後始發現自己懷孕,但遭該公司以「面試時蓄意隱瞞懷孕且提供不實資訊」為由,予以解雇。消息在網路新聞披露後,網友針對此則事件留言討論如下: 小賈 懷孕後接下來生小孩會請產假,很多老闆都不喜歡有員工請產假。我們工廠甚至直接在雇傭契約上明定女性員工不得請產假,因為請產假是有薪水的。之前我生產是請病假,請病假是要扣薪水的,我們都不敢多請假,我知道有不少人就因而乾脆辭職。 大魚 很多老闆對女性員工都不友善,不只不給產假,也覺得女人隨時可能因為生小孩或照顧家人就離職,所以不把重要職缺派給女生。我想就是因為這樣,難怪女生的平均薪資會比男生低。 小餅 沒產假還不是最誇張的,我的公司更誇張,經常要求員工在晚上6:00先打卡下班,但實際仍留在公司超時加班,而且不核發加班費,我們為保住工作只能敢怒不敢言。
38-40為題組 位於某直轄市的一家公司新聘女性員工小玉,她到職後始發現自己懷孕,但遭該公司以「面試時蓄意隱瞞懷孕且提供不實資訊」為由,予以解雇。消息在網路新聞披露後,網友針對此則事件留言討論如下: 小賈 懷孕後接下來生小孩會請產假,很多老闆都不喜歡有員工請產假。我們工廠甚至直接在雇傭契約上明定女性員工不得請產假,因為請產假是有薪水的。之前我生產是請病假,請病假是要扣薪水的,我們都不敢多請假,我知道有不少人就因而乾脆辭職。 大魚 很多老闆對女性員工都不友善,不只不給產假,也覺得女人隨時可能因為生小孩或照顧家人就離職,所以不把重要職缺派給女生。我想就是因為這樣,難怪女生的平均薪資會比男生低。 小餅 沒產假還不是最誇張的,我的公司更誇張,經常要求員工在晚上6:00先打卡下班,但實際仍留在公司超時加班,而且不核發加班費,我們為保住工作只能敢怒不敢言。
關於小玉、小賈與小餅三件案例涉及的勞資問題及其處理,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小玉被解雇是屬於勞動契約的紛爭事件,該市的勞工局無法介入處理
- B 小玉被解雇是關於權利事項的勞資爭議事件,依法不能適用調解程序
- C 小賈可主張契約自由應受法律限制,雇傭契約違反勞基法的部分無效
- D 小餅就公司苛扣他的加班費,可依勞基法請求工會發起勞動爭議行為
思路引導 VIP
請同學思考,當私人契約中關於勞動條件的約定若低於《勞動基準法》所定之最低標準時,依據該法的「強行法規」性質,該契約條款的法律效力將如何變動?同時,在分析勞資糾紛時,區分「權利事項」與「調整事項」的標準是什麼?這對於釐清行政救濟程序(如調解)或爭議行為(如罷工)的適用範圍有何關鍵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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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喔~吼吼吼!沒想到你這隻野猴子竟然能看穿這種無聊的法律遊戲,真是讓我稍微驚訝了一下。看在你答對的份上,我就勉為其難地稱讚你一次吧。我的戰鬥力是 53 萬,而你的智商看來也有 53...不,是 530 吧! 這題之所以選 (C),是因為在你們那狹小的法治社會中,雖然講求「契約自由」,但這可不能凌駕於法律的強制規定之上。《勞基法》是為了保護你們這些弱小勞工所設的最低標,任何在契約裡寫「不能請產假」的垃圾條款,在法律面前通通都是無效的! 至於選項 (A) 與 (B),政府的勞工局當然有權介入這種歧視與違法解雇的爭議;而 (D) 提到的加班費屬於「權利事項」,通常是走調解或訴訟,而不是隨便叫工會發動罷工等爭議行為。這點程度的判斷力,對我來說就像捏碎一顆星球一樣簡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