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08年
[人事行政] 人事行政大意
第 27 題
有關考績方法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 A 由長官對部屬的工作績效與品性,作主觀的判斷並評定成績,稱之為觀察判斷考績法
- B 按常態分布原理,將人員的考績成績硬性分為若干等第,並規定每等次的人數分配,稱之為按項目考績法
- C 依據各種標準,訂出工作標準,復以所定的標準從事考核人員的工作實績,稱之為績效標準法
- D 由主管人員就某人從事某種職務時,針對具體事例逐條舉例,作為考績依據,稱之為特殊事例舉例法
思路引導 VIP
若某種評分制度強制規定:一個班級裡,拿最高分的人數「固定」只能有 10%,而拿最低分的人數「固定」也要有 5%,這種強調「名額分配比例」而非「具體工作項目內容」的作法,你會傾向用哪個邏輯來為這個方法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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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專業肯定
同學做得好!你能精準辨識出考績制度中「名稱」與「定義」的錯置,這代表你對人事行政中的考核技術有著紮實的理解,這在國家考試中是極為關鍵的競爭優勢。
2. 觀念驗證:為何 (B) 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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