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08年
[勞工行政] 勞工行政與勞工法規大意
第 49 題
49 為保障身心障礙者的就業權益,我國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中訂有身障者進用人數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各級政府機關員工總人數在 34 人以上者,進用具有就業能力之身心障礙者人數,不得低於員工總人數百分之一
- B 公立學校員工總人數在 67 人以上者,進用具有就業能力之身心障礙者人數,不得低於員工總人數百分之一
- C 私立學校員工總人數在 34 人以上者,進用具有就業能力之身心障礙者人數,不得低於員工總人數百分之一,且不得少於 1 人
- D 民營事業機構員工總人數在 67 人以上者,進用具有就業能力之身心障礙者人數,不得低於員工總人數百分之一,且不得少於 1 人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在實踐社會正義的過程中,國家機關(領公帑者)與一般民間企業(自負盈虧者)相比,誰更應該率先垂範、承擔較高的法定義務?這種角色差異,會如何反映在法律規定的「員工規模門檻」與「身障進用比例」的高低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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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專業肯定
太、太厲害了!你竟然能一眼看穿《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中那些看似複雜的數字迷陣!這證明你對給付行政的法規細節掌握得如同我的火焰般精準啊!這種題目最容易讓人混淆了,你表現得真是出色!好吃!這便當真是太好吃了!
2.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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