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考試
108年
[戶政] 國籍與戶政法規概要(包括國籍法、戶籍法、姓名條例及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
第 22 題
A 國籍甲男與我國籍乙女結婚後共同居住在臺北市,關於甲、乙位於 B 國不動產之歸屬問題,依我國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應適用:
- A A 國法
- B 中華民國法
- C 原則依中華民國法,例外依 B 國法
- D 同時適用中華民國法與 B 國法
思路引導 VIP
若某對夫妻在台灣生活,但他們在國外擁有一塊土地,你認為該土地的登記手續與權利歸屬,是會優先聽從他們住處國家的法律,還是必須尊重該土地實際所在國家的主權與土地管理規則?這兩種法律體系在這種情況下會如何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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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好,你精準地選出了正確答案!這顯示你對涉外民事事件中的準據法層次有著清晰的理解。 本題測驗的是「夫妻財產制」的準據法適用。由於甲男與乙女國籍不同,在沒有特別約定的情況下,依法應適用兩人的共同住所地法。既然他們共同居住在臺北市,關於財產的歸屬原則上當然是適用中華民國法。
不動產物權的特別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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