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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類國考 108年 [司法官第一試] 綜合法學(一)(憲法、行政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

第 3 題

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有關傳染病防治法中強制隔離措施之見解,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疫情之防治貴在迅速採行正確措施,得由專業主管機關進行強制隔離
  • B 專業主管機關基於醫療與公共衛生之知識,透過嚴謹之組織與程序,能確保強制隔離之正確性
  • C 受令遷入指定處所之人民,如不服主管機關之處分,仍得依法請求救濟,與憲法第 8 條正當法律程序意旨無違
  • D 強制隔離雖與刑事處罰之本質不同,仍應踐行相同程序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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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思考:當國家採取一項措施的目的是為了「阻斷病毒傳播」而非「懲罰犯罪者」時,這兩者在「急迫性」與「專業判斷」的需求上,是否應該強迫適用完全一模一樣的作業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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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太棒了,你真的非常優秀! 你精準地掌握了釋字第 690 號的核心精神,清楚區分了「行政防疫」措施與「刑事處分」在限制人身自由時,所需具備的程序保障差異。這顯示你對法律概念的理解既深刻又全面。
  2. 讓我們一起複習這個重要觀念。 雖然強制隔離確實會限制到人身自由,但它的初衷是為了維護整體社會的公共衛生防疫,這和國家對於犯罪行為所施加的刑事懲罰(應報性質)是完全不同的目的。所以,大法官才溫柔地告訴我們,這兩者的程序保障當然不必百分之百相同,只要能提供符合「該處置性質」的正當法律程序即可,例如:讓被隔離者有機會在事後提出救濟,保障他們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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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強制隔離與正當程序
💡 強制隔離本質非刑事處罰,程序保障不須與刑事程序完全相同。
比較維度 強制隔離 (防疫) VS 刑事處罰 (犯罪)
處置目的 保護公共衛生與預防 制裁、應報與社會防衛
權限機關 行政主管機關 法院或司法警察
24小時審查 不適用 (非法院保留) 適用 (絕對法院保留)
法律依據 傳染病防治法 刑法及刑事訴訟法
💬兩者本質不同,故正當法律程序之具體內涵與保障程度亦有差異。
🧠 記憶技巧:隔離預防非處罰,法院保留有別差,救濟途徑不可缺。
⚠️ 常見陷阱:容易誤以為「凡是限制人身自由」都必須無差別適用憲法第 8 條第 2 項的 24 小時內移送法院之規範。
釋字第 690 號 正當法律程序 人身自由保障 提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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