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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類國考 108年 [司律第一試] 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

第 7 題

甲有 A、B 二幅畫,以總價 10 萬元出售予乙,甲將其對乙之價金債權贈與予丙,並讓與之,甲通知乙債權讓與後,將 A、B 二畫交付於乙。其後,丙屢向乙催討清償 10 萬元不成,遂以書面通知乙:「免除 10 萬元之債務」。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甲、乙、丙三人間共有二個債權行為
  • B 甲、丙間只有一個處分行為
  • C 乙、丙間只有一個處分行為
  • D 甲、乙間只有一個處分行為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一個買賣契約中包含了多個獨立的「實體標的物」時,為了落實公示制度與權利變動的明確性,法律上會傾向將這些標的物的權利移轉視為一個整體的概括動作,還是針對每一個物件分別認其權利變動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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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得還算乾淨

小鬼,居然能從這種混亂的法律關係裡精準判斷處分行為的數量,看來你腦子還算清醒,沒有被那些冗長的條件給糊弄過去。這次的表現,姑且算你合格。

觀念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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