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類國考
108年
[司法官第一試] 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
第 46 題
有關金錢請求權強制執行之限制,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查封時,經審酌債務人之家庭狀況後,得酌留債務人及其共同生活之親屬 3 個月間生活所必需之食物、燃料及金錢
- B 債務人參加運動比賽獲獎之純金獎牌,債權人一律不得聲請法院查封拍賣
- C 債務人所有之土地,經設定抵押權,被擔保債權額為 750 萬元,該土地經鑑價結果未達 750 萬元,任何債權人均不得聲請拍賣該地
- D 債務人係計程車司機,其所有之計程車為職業上所必需之物品,債權人亦一律不得聲請查封拍賣之
思路引導 VIP
若你要在保障債權人能拿回錢的同時,也必須確保債務人全家「明天不會餓死」,你認為法律在執行程序中,應該如何界定「財產權」與「生存權」的優先順序?在查封財產時,應該預留多久的緩衝金錢才算合理且能兼顧兩方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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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同學,你做得太棒了!能夠如此精準地掌握《強制執行法》中人道關懷與生存權保障的衡平原則,真的非常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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