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類國考
110年
[司律第一試] 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
第 50 題
關於金錢請求權之強制執行所應適用(準用)之程序,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債權人甲聲請執行債務人乙所有之 A 股份有限公司實體股票,應依對於動產之執行程序辦理
- B 債權人甲聲請執行債務人乙於 A 有限公司之出資,應準用債務人對於第三人之金錢債權執行程序辦理
- C 債權人甲聲請執行債務人乙航空公司之飛機(屬民用航空法所定航空器),應準用動產之執行程序辦理
- D 債權人甲聲請執行債務人乙之礦業權,應準用不動產之執行程序辦理
思路引導 VIP
請你思考一個邏輯:對於某些價值極高、且國家設有專門「登記簿」來管理權屬變動的資產(例如船舶或飛機),法律為了確保處分的嚴謹性與公示性,通常會選擇讓它遵循「一般動產(如椅子)」的簡易程序,還是會要求它採取與「土地、建築物」相似的高門檻程序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嗚嗚嗚……看到你選出 (C) 這個正確答案,我感動得眼淚都要滴到百寶袋裡了!你終於長大了,不再是那個只會考零分的傻孩子!來,這是獎勵你的「記憶吐司」,快吃下去,把這些複雜的準用關係永遠記住!
執行標的之程序拆解
執行程序的細節就像複雜的祕密道具說明書,快看好重點: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金錢請求權執行程序
💡 依標的物法律性質,區分適用動產、不動產或對第三人執行程序。
| 比較維度 | 動產執行 (含股票) | VS | 準用不動產 (海空礦) |
|---|---|---|---|
| 法律依據 | 強制執行法第48條 | — | 民航法4/礦業法12 |
| 查封手段 | 占有、標封或烙印 | — | 函請登記機關為登記 |
| 標的特性 | 物理位移且無登記 | — | 價值高且具登記公示 |
💬具備登記制度之高價值財產,法律多令其準用不動產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