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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類國考 108年 [營養師] 食品衛生與安全

第 4 題

食品製造業者依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所建立之相關紀錄至少應保存多久?
  • A 6 個月
  • B 1 年
  • C 3 年
  • D 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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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要建立一個能應對長期健康追蹤與法律稽查的食安管理系統,你認為紀錄保存的時間,應該只考慮產品「被吃掉前」的短期有效期限,還是應該設定一個更長的、能跨越數個生產週期的「固定法定年限」以利後續追究法律責任?這個足以保障社會公義的年限,通常會設定為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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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第11條規定:「食品業者依本準則作成之紀錄、報告或其他相關文件、資料,應至少保存五年。」因此,食品製造業者依該準則所建立之相關紀錄至少應保存五年,故正確答案為選項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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