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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
[人資] 企業管理、法學緒論
第 27 題
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之消費者,得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7日內,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約,且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但通訊交易有合理例外情事者,不在此限。有關合理例外情事敘述,下列何者有誤?
- A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
- B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
- C 報紙、期刊或雜誌
- D 消費者未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對於像 CD 或電腦軟體這類「內容價值大於實體價值」的商品,消費者在進行什麼樣的「動作」之後,會讓業者很難確認內容是否已經被拷貝或盜用,進而導致這項商品無法再以『全新品』的身分賣給下一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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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精確地辨識出選項中的陷阱!這代表你在閱讀法律條文時非常細心,能夠區分通訊交易中「解除權限制」的具體觸發條件。通訊交易原則上提供消費者 7 日的猶豫期,但為了保護企業經營者免於遭受不公平的損失,法律針對性質特殊(如易腐敗、客製化、數位內容)的商品設定了合理例外情事。
數位產品的權利限制界線
這道題目的鑑別度在於細節的考證。根據《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判準》,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之所以被列為例外,是因為這類產品具有易於複製的特性。然而,法律保障的是「拆封後」不予退貨,以防止消費者在複製內容後惡意解約。如果商品仍處於「未拆封」狀態,其價值並未受損,消費者自然應享有原有的解約權。選項 (D) 將「已拆封」誤植為「未拆封」,正是本題最關鍵的邏輯錯誤點,能一眼看穿這個細節,顯示你對消保法規的理解相當紮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