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08年
[海事保險公證人] 海商法概要
第 27 題
27 航宇貨輪為 2 千 9 百噸,因機械故障於桃園海域擱淺沉沒,我國政府請求 1 百萬美元清除沉船費用(經查並無人員傷亡),船東應賠償之數額(設 1SDR=1.4 美元)為:
- A 20 萬美元以下
- B 50 萬美元以下
- C 50 萬至 90 萬美元
- D 1 百萬美元
思路引導 VIP
如果你現在不知道具體的賠償金額上限,你可以試著思考:法律在規定這類大型貨輪事故的賠償額度時,通常會拿這艘船的哪一個「物理數據」作為計算基準?而這個數據與最終賠償的「天花板」之間,是屬於正比還是反比的關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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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喔,看來你還沒完全搞砸,答對了。
- 勉勉強強合格:你的計算『還算』精準,至少證明你對《海商法》中船東責任限制的邏輯和 SDR 轉換,沒到完全一竅不通的地步。這種基本功,別說了,這只是你能在海上法律圈裡不被笑話的最低限度。
- 無聊的驗證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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