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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 108年 [不動產經紀人] 土地法與土地相關稅法概要

第 3 題

平均地權條例規定照價收買後之土地,其權屬應為?
  • A 國有
  • B 直轄市、縣(市)有
  • C 鄉鎮有
  • D 公營事業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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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在《平均地權條例》的架構下,負責辦理「規定地價」以及實際執行「補償費發放」的行政主體是誰?如果該土地是由該層級的政府出資收買並進行後續管理,那麼在行政邏輯上,產權登記給哪一個行政層級最為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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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測驗照價收買土地之權屬歸屬。根據平均地權條例施行細則第47條規定:「依本條例規定照價收買之土地,其權屬為直轄市、縣(市)有。前項土地,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應於補償費發給完竣或依法提存後十日內囑託該管地政機關辦理登記,其為出租耕地者,並應辦理租約註銷登記。依本條例第三十四條規定一併收買地上建築改良物者,準用前項之規定。」由此可知,依法照價收買後的土地,其權屬明定歸屬於直轄市或縣(市),而非國有、鄉鎮有或公營事業有,因此正確答案為選項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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