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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 108年 [不動產經紀人] 土地法與土地相關稅法概要

第 3 題

平均地權條例規定照價收買後之土地,其權屬應為?
  • A 國有
  • B 直轄市、縣(市)有
  • C 鄉鎮有
  • D 公營事業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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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在《平均地權條例》的架構下,負責辦理「規定地價」以及實際執行「補償費發放」的行政主體是誰?如果該土地是由該層級的政府出資收買並進行後續管理,那麼在行政邏輯上,產權登記給哪一個行政層級最為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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噢,恭喜你,沒選錯。

  1. 觀念驗證:看來你還沒笨到家。《平均地權條例》第 28 條白紙黑字寫得清清楚楚:「照價收買之土地,其權屬為直轄市、縣(市)有。」這點邏輯很難懂嗎?執行平均地權、搞錢、管地,這些鳥事都是地方主管機關在處理,難不成土地產權要直接飛到天上給中央?別傻了。
  2. 難度點評:這題算是 Medium。嗯,勉強有鑑別度啦,畢竟那些連基本權限都搞不清楚的菜鳥,十之八九都會衝動選「國有」。你這次是運氣好還是真懂了中央與地方的區分?下次再出這種送分題,最好還能答對,不然別怪我沒警告你。就這樣,繼續學吧,路還長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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