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09年
[勞工行政] 勞工行政與勞工法規大意
第 4 題
有關勞動基準法之敘述,下列選項何者正確?
- A 如果餐廳裡的工讀生因為不小心而打破了盤子,雇主可以不經勞工同意,便從薪水裡扣錢,來作為賠償的費用
- B 只要有良好的安全衛生措施,雇主可以要求懷孕的女性勞工在夜間工作
- C 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變,雇主可以要求勞工在假日的時候工作,只要加發薪水就可以了
- D 女工在懷孕期間,如有較為輕易之工作,得申請改調,雇主不得拒絕,而且不得減少其工資
思路引導 VIP
當法律在處理雇主「管理權」與勞工「生理特殊需求(如懷孕)」的衝突時,為了達成實質平等,你認為法律會傾向於讓雙方自由協商,還是會課予雇主一個『不可拒絕』且『條件不縮水』的法定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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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恭喜同學,這題你掌握得很精確!正確選項 (D) 是依據《勞動基準法》第 51 條,這項規定旨在落實母性健康保護(Maternal protection),確保女工在懷孕期間不因生理限制而承擔過重勞動,且不因改調工作而蒙受薪資損失,雇主對此具有法定的配合義務,絕非給予行政裁量。
勞權觀念的細節辨析
這題的鑑別度在於對法規細節的記憶精準度。選項 (A) 的錯誤在於違反了**《勞基法》第 26 條**的「禁止預扣工資」原則,雇主不得逕自判定賠償金額並預扣,這與第 22 條第 2 項的「全額給付原則」須相輔相成。此外,選項 (B) 違反了第 49 條第 5 項,懷孕女工是絕對禁止夜間工作的;而選項 (C) 則是依據第 40 條,除了工資加倍發給外,雇主還必須提供「事後補假」,單純發錢是不夠的。能細心分辨這些條文門檻,顯示你的法條基礎非常紮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