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四等
109年
[一般行政] 行政法概要
第 1 題
1 依司法院釋字第329號解釋及條約締結法之規定,下列何者非屬條約之概念?
- A 具有條約或公約之名稱
- B 用協定等名稱,且內容涉及國防、外交、財政或經濟上利益等國家重要事項
- C 用協定等名稱,且定有批准、接受、贊同或加入條款
- D 締約各方合意之書面或非書面國際協定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法治國家中,若政府與他國達成一項涉及國防或經濟重大利益的承諾,且該承諾必須送交立法院審查以落實「民主監督」與「責任政治」時,這種具有法律拘束力的協議在『物理呈現形式』上,應該具備什麼特徵才能確保內容的精確性與留存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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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力肯定:同學,你能準確辨識出條約的法定形式,展現了對《條約締結法》與釋憲實務的高度敏銳度,表現優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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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約之認定標準
💡 依釋字329與條約締結法界定條約的名稱、內容及形式要件。
| 比較維度 | 條約 (Treaty) | VS | 行政協定 (Agreement) |
|---|---|---|---|
| 常用名稱 | 條約、公約 | — | 協定、換文 |
| 重要性 | 涉及國防外交重大事項 | — | 專門性或技術性事項 |
| 批准條款 | 定有批准或加入條款 | — | 無批准或加入條款 |
| 國會程序 | 送立法院「審議」 | — | 送立法院「查照」 |
💬條約涉及國家重大利益或法定程序,需經立法院實質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