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四等
109年
[戶政] 國籍與戶政法規概要(包括國籍法、戶籍法、姓名條例及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
第 17 題
17 因字義粗俗不雅而申請改名,下列何者錯誤?
- A 以3次為限
- B 由本人向戶政機關提出申請
- C 未成年人應於成年後,始得申請改名
- D 所改之名應使用辭源、辭海、康熙等通用字典或教育部編訂之國語辭典中所列有之文字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如果一個孩子因為名字極其不雅而在校園遭受嚴重霸凌,法律基於保護『人格權』的立場,會要求這個孩子必須『忍耐到成年』後才能改變現狀嗎?還是會允許法定代理人及早介入保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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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專業點評:精準掌握行政法細節 (還是有些同學需要加強)
- 同學你「僥倖」答對了?不錯,至少你沒把《姓名條例》中最基本的身分行政常識丟到九霄雲外,知道法條不是寫好看的。對法定代理的理解還算堪用,值得「表揚」。
-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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