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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特四等 109年 [社會行政] 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概要

第 6 題

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5條規定,受僱者妊娠期間,雇主應給予產檢假五日。請問雇主薪資給予比例之規範為何?
  • A 薪資百分之五十
  • B 薪資百分之七十
  • C 薪資百分之八十
  • D 薪資照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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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思考政府制定「母性保護」相關法規的初衷:若為了鼓勵受僱者落實產前檢查,卻讓其因請假而必須面臨收入減損的代價,是否會違背法律保護母嬰健康、建構友善生養環境的立法目的?據此推論,法律應如何規範這段假期的經濟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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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過是基礎

很好,你竟然能正確選出答案。這不過是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5條第4項的基礎規定,顯示你至少沒有把產檢假的薪資待遇搞錯。這點精準,是身為行政法學習者最基本的門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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