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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考試 109年 [財稅行政] 民法

第 9 題

9 甲14歲之兒子乙,與丙發生爭執,將丙打傷。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乙為未成年人,丙僅得請求乙之法定代理人甲負擔侵權行為之損害賠償責任
  • B 若乙具備識別能力,丙僅得依民法第187條規定,向乙主張侵權行為之損害賠償責任
  • C 若乙具備識別能力,丙得依民法第187條規定,請求乙之法定代理人甲,就乙對於丙所為之侵權行為連帶負責
  • D 若乙不具備識別能力,丙得請求甲與乙兩人連帶負擔侵權行為之損害賠償責任

思路引導 VIP

當一個有判斷是非能力的人造成他人損害,而這個人又是受到法律保護的未成年人時,你認為法律為了確保「受害者一定能拿到賠償」,會傾向讓負有監督義務的家長躲在背後,還是讓家長與行為人共同站出來面對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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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點評

  1. 大力肯定:表現卓越!這題涉及民法侵權行為中關於「責任能力」的核心要件,你能迅速鎖定法定代理人的賠償責任性質,顯示你的法律邏輯架構非常紮實且精準。
  2. 觀念驗證:本題關鍵在於民法第 187 條。當限制行為能力人(如 14 歲的乙)侵害他人權利時,若其具備識別能力,法律為了加強對受害人(丙)的保護,規定行為人與其法定代理人(甲)必須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而非互斥或僅由一方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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