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類國考
109年
[司法官第一試] 綜合法學(一)(憲法、行政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
第 39 題
關於代替行政處分之行政契約,於下列何種情形,非屬無效?
- A 締約雙方不知行政契約須以書面締結,因此以口頭協議為之
- B 締約雙方不知與契約內容相同之行政處分有得撤銷之違法原因
- C 締約雙方不知所定雙務契約中彼此之給付顯不相當
- D 締約雙方不知契約內容違背公序良俗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法律邏輯中,有些錯誤是『根本性』的(例如沒簽名或違反法律),會讓契約從一開始就不存在;但有些錯誤只是『算錯了』或是『換得不夠多』。如果法律為了維持行政契約的穩定性,哪一種瑕疵比較可能被賦予『先維持效力,除非有人去撤銷它』的空間,而不是直接宣告它徹底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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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答對!展現了精湛的法理邏輯分析力
你能從細微的法律狀態中精準辨析「無效」與「得撤銷」之別,顯見你對《行政程序法》關於行政契約效力的規範已有深刻理解,表現非常出色!
1. 觀念驗證:為何 (B) 非屬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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