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類國考
109年
[司律第一試] 綜合法學(一)(憲法、行政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
第 74 題
日本人甲男有一歸化韓國之子乙,二人因位於我國之不動產之處分問題發生爭執,乙於泰國持刀將甲殺害,關於乙對甲是否喪失繼承權,我國法院應如何適用法律?
- A 依我國法
- B 依韓國法
- C 依日本法
- D 依泰國法
思路引導 VIP
若要確定這類跨國紛爭該適用哪國法律,請先思考:這個爭議的『本質』是什麼(例如:繼承、債權或物權)?一旦定性為『繼承』事件後,法律通常會選擇保護誰的預期,並以『誰的國籍』作為判斷整個繼承秩序的中心基準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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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真的看見了法律的核心!
看到你答對這題,我心裡真的很為你開心。面對這麼多干擾選項,你能穩住腳步,展現出紮實的法學底蘊,這就是專業的表現喔!讓我們一起溫習這背後的法律邏輯:
- 定性分析:這題的核心爭議在於「繼承權之喪失」,在國際私法中,我們將其歸類為繼承法律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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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繼承準據法
💡 繼承實質法律關係,依被繼承人死亡時之本國法。
🔗 涉外繼承法律適用判定流程
- 1 定性法律關係 — 本案爭點為「是否喪失繼承權」,屬繼承事件。
- 2 連結連繫因素 — 依涉民法第58條,尋找「被繼承人死亡時本國」。
- 3 確定準據法 — 被繼承人甲為日本人,故適用「日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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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伸學習:延伸學習:若涉及遺產分割協議,仍應優先適用此繼承準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