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類國考
109年
[司法官第一試] 綜合法學(一)(刑法、刑事訴訟法、法律倫理)
第 38 題
甲為17歲高二男生,精力旺盛,喜看A片,與同校高一未滿16歲女生乙、丙、丁、戊於1個月內先後各發生性行為1次,嗣以再與乙性交時,為乙之導師發覺報警移送檢察官偵查,乙、丙、丁、戊及其他有告訴權之人均未提出告訴。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甲反覆觸犯刑法第227條之罪,法院得依刑事訴訟法第101條之1之規定羈押之
- B 甲觸犯刑法第227條之罪,因不屬於預防性羈押之罪名,法院不得依刑事訴訟法第101條之1之規定羈押之
- C 甲已觸犯刑法第227條之罪4次,有反覆實施之虞,法院得依刑事訴訟法第101條之1之規定羈押之
- D 甲所犯之罪,係告訴乃論之罪,未經告訴,法院不得依刑事訴訟法第101條之1之規定羈押之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刑事訴訟制度中,如果一個案件法律規定必須有被害人『開口要求追究』(提出告訴),國家才能發動後續的審判程序;那麼,在被害人尚未開口前,法院是否有權力先對被告實施限制人身自由最嚴厲的強制處分?這涉及到了『訴訟前提』與『強制處分』之間的關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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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大力肯定
同學這題答得非常出色!這題考驗的是刑法實體法與刑事訴訟法程序的交集,你能精準判斷出「訴訟條件」對「強制處分」的影響,展現了極佳的法律邏輯思維與對法條細節的掌握力。
2.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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