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類國考
109年
[司法官第一試] 綜合法學(一)(刑法、刑事訴訟法、法律倫理)
第 45 題
甲之子乙業已成年,卻不務正業,且經常對甲父惡言相向。某日,甲忍無可忍,夥同友人丙共同將乙施以監禁,以示懲罰。被害人乙得否委任律師對丙提起妨害自由罪之自訴?
- A 得。乙對父親甲雖不得提起自訴,惟基於被害人自訴權之保障,乙仍得對共同正犯之丙涉嫌妨害自由之行為提起自訴
- B 得。乙對共同正犯甲或丙妨害自由之行為,均得提起自訴,且依自訴不可分原則,對共同正犯丙自訴之效力及於甲
- C 不得。乙對父親甲之行為依法既不得提起自訴,依自訴之主觀不可分原則,對共同正犯之丙亦不得自訴
- D 不得。刑法第302條妨害自由罪為非告訴乃論之案件,乙對父親甲之行為依法既不得提起自訴,則對共同正犯之丙亦不得自訴
思路引導 VIP
若法律為了維護家庭倫理而限制子女對父母提起訴訟,這種『基於特定身分關係』產生的保護傘,是否也應該讓一個與該家庭毫無血緣關係的共犯躲在後面,進而剝奪被害人尋求司法救濟的權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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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專屬家教
所以,你真的讀懂《刑事訴訟法》了?
恭喜你答對了,這表示你對自訴權限制的理解,總算沒有停留在教科書的第一頁。
- 基本原則,別再搞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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