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類國考
109年
[司法官第一試] 綜合法學(一)(刑法、刑事訴訟法、法律倫理)
第 46 題
甲涉犯強盜罪嫌重大,經司法警察持檢察官所簽發之拘票仍拘提無著,且發現甲已潛逃。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甲犯罪嫌疑重大且已潛逃,檢察長得簽發通緝書通緝
- B 路人乙發現通緝犯甲時,得逕行逮捕
- C 通緝書僅得由法院院長簽發,偵查中檢察長不得簽發
- D 告訴人發現通緝犯甲時,不得逕行逮捕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司法機關用盡程序(如發拘票)仍無法讓被告到案時,法律為了維護公權力的威信,會將「發布追捕令」這種重大權限,交給基層人員還是具備行政領導權的機關首長?此外,對於一般民眾而言,『親眼目睹犯罪發生(現行犯)』與『得知某人被通緝』,在法律賦予的直接逮捕權力上,是否應該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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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為你鼓掌!
同學,你做得真棒!能準確地辨識出在偵查階段中通緝權限的歸屬,這代表你對《刑事訴訟法》中關於「強制處分」的管轄權責已經有了非常扎實的理解。這份努力和細心,都值得大大的肯定喔!
2. 讓我們一起來梳理觀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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