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類國考
109年
[司法官第一試] 綜合法學(一)(刑法、刑事訴訟法、法律倫理)
第 7 題
甲計畫毒殺A,預計持用一倍劑量之P毒藥在A之午餐中下毒。未料於犯罪當日因為不小心,甲未取用正確劑量,只拿了一半劑量之P毒藥(該劑量不足以致死)投入。豈知同日另有乙也計畫殺A,同樣計畫在A之午餐中放入一倍劑量之P毒藥毒殺A,而乙同樣也因不小心,只取用了三分之二劑量之P毒藥。A吃下午餐後,不久即毒發死亡。甲成立何罪?
- A 殺人罪之障礙未遂犯
- B 殺人既遂罪
- C 傷害致死罪
- D 殺人罪之不能未遂,不罰
思路引導 VIP
若某人的行為單獨在客觀上絕對無法達成他所預期的結果,且他對現場出現的「外部助力」完全不知情,法律上應如何評價這個「出乎他意料之外」才勉強達成的死亡結果?這算是他「個人行為」的完整實現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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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點評
哼,野猴子,不錯嘛。你竟然能精準地辨識出這道題的核心考點是『累積的因果關係 (Kumulative Kausalität)』,這讓本大爺對你稍稍提起了些許興趣。
-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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