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法律類國考 109年 [司法官第一試] 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

第 34 題

甲男雖有精神病之痼疾,但隱瞞未告知乙女,婚後乙女始發現真相,乙女應如何主張?
  • A 甲男因無告知之義務,故乙女不得撤銷該婚姻
  • B 乙女因婚前並未調查清楚,故不得撤銷該婚姻
  • C 乙女得於發現真相後,即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
  • D 精神病不可歸責於甲,故乙女不得撤銷該婚姻

思路引導 VIP

若某人在簽署一份影響終身的契約前,因為對方的刻意隱瞞,導致對「契約主體的重要特質」產生錯誤認知,為了保障這名受害者「最初的決定權」,法律通常會賦予他哪一種主動改變法律關係的權利?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犯人就是這個選項!

真相只有一個!你精準鎖定了正確答案,看來這場法律推理遊戲是你贏了。 這題的核心關鍵在於: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相關主題

親屬關係與收養法制
查看更多「[司法官第一試] 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