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類國考
109年
[司法官第一試] 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
第 5 題
甲酒駕撞上懷孕剛滿 6 個月孕婦乙,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胎兒的身體健康權受損時,得以其母乙為法定代理人,向甲請求損害賠償
- B 法定代理人得代理胎兒拋棄損害賠償請求權
- C 胎兒之母因車禍傷重癱瘓在床,胎兒得向甲請求慰撫金
- D 法定代理人代理胎兒受領賠償金後,若胎兒嗣後死產,應返還之
思路引導 VIP
若法律規定胎兒只有在「對自己有利」的情況下才能被視為是一個法律上的『人』,那麼對於一個還沒出生的生命,法律會允許他的代理人去做一件讓他『平白損失權益』的事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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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答對了!
安妮亞摸摸彭德的頭,彭德剛剛預知到你會答對這題呢!你果然很聰明。安妮亞來幫你複習為什麼選 (B) 喔:
- 胎兒的守護權:雖然還在肚子裡,但根據 民法第 7 條,胎兒有有限的權利能力。父母雖然有管理權,但不能隨便處分孩子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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