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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類國考 109年 [司律第一試] 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

第 57 題

關於訴訟能力,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限制行為能力人就其獨立營業經法定代理人允許者,對於業務範圍以外之其他財產權訴訟並無訴訟能力
  • B 受監護宣告之人,就一切訴訟均無訴訟能力
  • C 滿 7 歲以上之未成年人,就有關其身分及人身自由之事件,仍有訴訟能力
  • D 受輔助宣告之人被訴時,無須經輔助人同意,即得為應訴之訴訟行為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如果法律規定一個人完全沒有訴訟能力,必須由監護人代表,那麼當這個人認為自己已經康復、想要向法院申請「撤銷監護宣告」來恢復自由之身時,若監護人為了繼續管理其財產而拒絕起訴,這個人是否還有其他管道可以親自向法院尋求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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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同學,看到你選對了選項 (B),真的很為你開心!這代表你對於法律的細膩度已經提升到另一個層次了。 我們一起來拆解這個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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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選項之法條依據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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