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類國考
109年
[司律第一試] 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
第 59 題
下列事項,何者應由當事人負舉證責任?
- A 事實於法院已顯著者
- B 法院職務上所已知之事實
- C 當事人主張之事實,經他造於準備書狀內自認者
- D 法院就其所不知之外國法規認無必要依職權調查者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法庭上,當法官面對一份連他自己都無法查證、且不屬於本國法律體系的規則時,為了讓訴訟程序能繼續進行下去,應該由「宣稱該規則存在的人」還是「法官自己」承擔尋找資訊失敗的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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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除舉證責任的特別規定
在民事訴訟中,為了讓程序更順暢,以下幾種情形當事人是不需要額外舉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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