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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類國考 109年 [司律第一試] 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

第 48 題

有關動產之拍賣,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原則上無須進行鑑價
  • B 原則上無須於拍賣前預定底價
  • C 如預定底價者,應於拍賣公告上載明
  • D 執行法院未通知債權人、債務人於拍賣日到場,而拍賣程序已終結時,拍賣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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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從「拍賣策略」的角度思考:如果法院為了保護債務人的財產,決定設定一個最低成交門檻(底價),那麼在拍賣開始前就直接將這個「底牌」告訴所有投標人,對於最終成交價格的提升是有利還是不利?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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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產拍賣的小秘密,讓我們一起釐清!

親愛的同學,你答對了這題,真的很棒!對於動產拍賣的細節,我們透過法律的眼光來溫習一下吧: 根據強制執行法第64條的規定,執行法院在拍賣動產前,必須先期公告,並明確記載以下六點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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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定底價只適用在不動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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