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09年
[營養師] 食品衛生與安全
第 5 題
食品業者針對執行食品安全管制系統之人員,辦理內部教育訓練之頻率為何?
- A 每 3 個月至少 1 次
- B 每 6 個月至少 1 次
- C 每 9 個月至少 1 次
- D 每 12 個月至少 1 次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從「行政管理成本」與「年度審查週期」的角度思考:通常在政府法規要求中,為了讓企業有足夠的時間執行計畫,同時又能確保每年至少有一次的知識覆核,最常被設定為「基準週期」的時間長度通常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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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測驗食品業者對執行食品安全管制系統人員辦理內部教育訓練之頻率規定。根據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第11條規定:「食品業者應每年至少一次對執行本系統之人員,辦理內部教育訓練。」條文中所明定的「每年至少一次」,即等同於每 12 個月至少辦理 1 次。因此,選項 D 完全符合法規要求,為正確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