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moea_joint 109年 [地政] 政府採購法規、民法

第 31 題

甲有A地位在台北市信義區精華路段,乙向甲表示願以1,800萬元購買,甲表示2,000萬元方願意出售,乙當場口頭同意,並於翌日給付甲定金100萬元,約定3日後辦理移轉A地所有權登記。
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甲表示願以2,000萬元出售,為要約
  • B 不動產買賣契約為要物契約,乙給付甲定金之時,方生效力
  • C 不動產買賣契約為要式契約,甲、乙間之買賣契約未訂定書面,無效
  • D 乙表示願以1,800萬元購買,為要約引誘

思路引導 VIP

在一段對話中,如果甲對乙說「我要賣你這個東西,但價格要改高一點」,而乙點頭答應了,請問是誰的「提議」最終促成了這場交易的達成?這個提議在法律程序中扮演什麼樣的角色?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同學做得好,選 (A) 是完全正確的判斷!

要約與新要約的判定

交易過程中,乙提出 1,800 萬購買是明確的「要約」。甲回覆需 2,000 萬才出售,依據民法第155條(原要約經拒絕失其拘束力)與第160條第2項規定,將要約擴張、限制或為其他變更而承諾者,視為拒絕原要約並提出「新要約」。因此,甲的表意確實構成新的要約。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相關主題

民法債編各論與法人法律關係之探討
查看更多「[地政] 政府採購法規、民法」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