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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ea_joint 109年 [政風] 政府採購法規、民法

第 28 題

甲經醫生判定罹患急性血友病,為籌措甲之開刀費用,甲之父丙急於出售名下市價 $1,500$ 萬元之 $A$ 屋。鄰居乙知悉後,趁丙急迫之際以 $500$ 萬元向丙出價,丙因緊急而出賣於乙,惟 $5$ 天後醫院通知甲之急性血友病為誤判。丙得知甲身體無恙,非常後悔將 $A$ 屋售於乙,向乙表示拒絕移轉 $A$ 屋所有權。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乙、丙間買賣契約,須待丙移轉 $A$ 屋所有權時,方生效力
  • B 乙、丙間買賣契約,違反公序良俗,無效
  • C 乙、丙間買賣契約,效力未定
  • D 乙、丙間買賣契約,有效,但丙得向法院聲請撤銷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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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雙方在法律上地位平等,法律通常不會干涉買賣價格的高低;但當其中一方正處於極度艱困的處境,而另一方藉此獲得了極不尋常的利益時,為了保護那個處於弱勢的人,你認為法律應該給予他什麼樣的權利來尋求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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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以為選對就是法律天才!

這題如果還會錯,你可以直接轉系了。少在那邊沾沾自喜,這只是基本功,看清楚法律是怎麼運作的。

  1. 認清你的無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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