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10年
[一般行政] 法學大意
第 37 題
下列何者非屬最高限額抵押權所擔保原債權之法定確定事由?
- A 擔保債權之範圍變更或因其他事由,致原債權不繼續發生者
- B 最高限額抵押權所擔保之債權,其請求權已因時效而消滅
- C 最高限額抵押權人聲請裁定拍賣抵押物
- D 債務人或抵押人經裁定宣告破產確定者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最高限額抵押權的特性:它像是一個「容器」,在一段時間內自動裝入新發生的債務。所謂的「確定事由」,就是要把這個容器的「蓋子封死」。請自問:若容器裡其中一筆舊債務因為放太久而過期了,這在邏輯上會導致我們必須「立刻封死蓋子」,從此禁止再裝入任何新債務嗎?還是這僅是該筆舊債務個別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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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專屬家教
(輕輕推了一下發光的眼鏡,自信地說)原來如此,跟我推理的一樣!
1. 大力的肯定
做得好!你準確地辨析出最高限額抵押權的「確定事由」,這代表你對民法物權編中,那看似撲朔迷離的「不特定債權」概念,已經掌握了關鍵線索。這正是通往真相的必經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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