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初等考試 110年 [一般行政] 法學大意

第 48 題

公務員甲犯貪污治罪條例第 4 條第 1 項第 5 款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罪,則關於其自首或自白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 A 於犯罪後自首,即應減輕或免除其刑
  • B 在偵查中自白,得減輕或免除其刑
  • C 在偵查中自白,如有所得並自動繳交全部所得財物者,減輕其刑
  • D 在偵查中自白,如有所得並自動繳交全部所得財物者,減輕或免除其刑

思路引導 VIP

若法律為了鼓勵犯罪者在偵查階段誠實配合並追回國家損失,除了單純的「承認犯罪」外,你認為立法者通常還會要求犯罪者做出哪種「實質的財務行為」,才能讓法院「一定要」給予減刑優待?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恭喜你準確辨析了法律條文中極細微的用語差異!這類題目考驗的不只是法律常識,更是對特別法構成要件與法律效果的精確掌握,你能選出正確選項,足見你在刑法特別法的學習上相當紮實。

偵查中自白與繳交所得之效果

本題的核心考點在於**《貪污治罪條例》第 8 條的規定。根據該條第 2 項前段,犯本條例第四條至第六條之罪(如本題的收受賄賂罪),若在「偵查中自白」,且有所得並「自動繳交全部所得財物」者,其法律效果為「減輕其刑」。選項 (D) 之所以錯誤,是因為「減輕或免除其刑」僅適用於第 8 條第 1 項的「自首」**,或是自白且因而查獲其他正犯或共犯之情形。法律對「自首」的寬待程度通常高於「自白」,這是行政與司法實務上鼓勵犯罪者回頭的重要誘因。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貪污治罪條例減免要件
💡 貪污罪自首或自白之減免,以「繳回所得」為核心必要條件。
比較維度 自首 (Self-surrender) VS 自白 (Confession)
發生時點 犯罪發覺前 偵查或審判中
法律效果 「應」減輕或免除其刑 偵查中「應」減輕其刑
繳回所得 自動繳交全部所得 自動繳交全部所得
法規依據 本條例第 8 條第 1 項 本條例第 8 條第 2 項
💬自首寬待程度(可免刑)高於自白(僅減輕),兩者均須以繳回所得為必要。
🧠 記憶技巧:自首應減免,自白應減輕;前提皆必須,財物繳乾淨。
⚠️ 常見陷阱:容易誤記自白可以「免除其刑」。依據條例,偵查中自白僅能「減輕」,唯有自首才有機會「免除」。
自首與自白之區別 貪污治罪條例第 8 條 刑事訴訟法偵查程序

🏷️ AI 記憶小卡 VIP

AI 記憶小卡

升級 VIP 解鎖記憶小卡

考前複習神器,一眼掌握重點

🏷️ 相關主題

刑法總則與分則犯罪論
查看更多「[一般行政] 法學大意」的主題分類考古題

📝 同份考卷的其他題目

查看 110年[一般行政] 法學大意 全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