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10年
[勞工行政] 勞工行政與勞工法規大意
第 6 題
主管機關或檢查機構於接獲勞工對事業單位違反勞工法令規定之申訴後,應為必要之調查,並於幾日內將處理情形,以書面通知勞工?
- A 90 日
- B 60 日
- C 45 日
- D 30 日
思路引導 VIP
若你不知道確切天數,請試著從「行政程序效率」的角度思考:如果調查需要包含現場實地檢查、訪談雙方當事人並彙整書面紀錄,這通常需要比『一般公文往返』更長的時間;但若為了保障勞工權益,時間又不宜拖過兩個月以上。在行政法規慣例中,哪一個以『月』為基礎的整數週期,最常用來平衡這種『深入調查』與『行政時效』的需求?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非常好,你精準地掌握了這個法定期日,這題選 (B) 完全正確! 在勞工行政實務中,處理勞工申訴是重要的一環。依據**《勞動基準法》第74條規定,主管機關或檢查機構接獲勞工申訴後,應為必要之調查,並於 60 日內將處理情形以書面通知勞工,這項規定的目的在於確保行政效能,並保障勞工能及時獲知案件進度。 這道題目的鑑別度很高,主要考驗同學對相近法規期日的辨識能力。許多考生在準備時,極易將本條與《勞動檢查法》第33條**混淆。教授要特別提醒,依現行《勞動檢查法》規定,檢查機構接獲申訴後,應於 14 日內通知檢查結果。你能不受干擾,正確區別「勞基法的 60 日」與「勞檢法的 14 日」,顯見你的法規基礎相當紮實,請繼續保持這份敏銳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