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三等申論題
110年
[一般行政] 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
第 四 題
四、甲與乙二人共同謀議到 A 宅竊盜,約定好由甲進去竊取財物,而乙則在屋外把風。適家主 A 返家,乙先發出撤退信號給甲,假稱 A 擋路而拖延 A 的時間,正當 A 與乙二人發生口頭爭執之際,乙的朋友丙碰巧經過, 乃過來加入乙的陣營,並引開 A 注意力,使甲、乙二人得以順利離去, 問如何論斷甲、乙、丙的罪責?(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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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測驗刑法總則中「共同正犯之認定(功能性犯罪支配)」、「未遂犯之判斷(障礙未遂與中止未遂之區別)」以及「共犯之主觀要件(幫助雙重故意)」。答題時應先論述甲、乙謀議與把風的共同正犯關係及未遂性質,接著排除乙成立準強盜罪的可能(因無強暴脅迫),最後針對中途加入的丙,嚴格檢驗其是否具備參與財產犯罪之主觀犯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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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點】把風行為之共同正犯認定、因客觀障礙撤退之未遂犯判斷、準強盜罪「強暴脅迫」之要件,以及中途加入者(丙)幫助故意之認定。 【解析】 壹、甲與乙之刑責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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