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三等申論題
110年
[教育行政] 教育哲學
第 一 題
學校發生有同學欺負其他弱小同學,如學校要實施處罰時,懲罰理論(theory of punishment)分為報復性(retributive)懲罰、懲戒性(deterrent)懲罰及感化性(reformative)懲罰,請分別說明其原則,及各會採取何種作法,再評析各作法的優缺點。(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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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此題,考生應立刻聯想教育倫理學中的懲罰理論基礎:康德的「道義論」(報復性)、邊沁與彌爾的「效益論」(懲戒性),以及人本主義或修復式正義(感化性)。作答時務必依循題目要求,針對每種理論給出『原則(哲學基礎)、作法(具體管教行為)、優缺點評析(教育實務面)』三層次的清晰論述,最後再總結當前正向管教政策下的實踐啟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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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題】 校園中發生欺凌弱小事件,如何實施具有「教育意義」的懲罰,是教育哲學與實務中的核心課題。懲罰不應淪為情緒的發洩,而應建立在堅實的哲學理論之上。懲罰理論主要分為報復性、懲戒性及感化性三種,其背後的倫理學基礎與對待學生的主體性觀點各異。以下就三種理論之原則、具體作法及優缺點進行分析與評析。 【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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