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四等
110年
[財稅行政] 民法概要
第 11 題
關於留置權人欲實行留置權所應滿足之要件,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
- B 留置權人應定 6 個月以上之相當期限通知債務人,且通知中已聲明如不於期限內為清償者,留置權人將就其留置物取償
- C 債務人於通知所定之相當期限內,仍未清償債務
- D 若留置權人不能為相當期限通知者,於債權清償期屆至後,經過 6 個月仍未受清償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法律在平衡『保障債權人受清償』與『保護債務人財產權』時,如果債務人明明在場且可接受通知,法律賦予他的『最後通牒期限』,通常會比『債務人失聯、無法通知』的情況更長還是更短?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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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點評:精準鎖定法規細節!
非常好!看來你對於《民法》物權編中關於留置權實行的程序細節掌握得相當紮實,沒有被選項中的數字陷阱所迷惑。
-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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