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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考試 110年 [公平交易管理] 民法(包括民法總則、債編與物權編)

第 20 題

20 甲對乙負有 100 萬元借款債務。丙就甲對乙所負該筆借款債務,乃連帶保證人。試問,關於連帶保證人之地位,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丙乃保證人
  • B 丙乃連帶債務人
  • C 丙對乙不享有先訴抗辯權
  • D 丙與乙乃共同保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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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在這一紙借貸合約中,『乙』的角色是把錢借出去的人,而『丙』的角色是承諾如果債務人不還錢就由他負責的人。在邏輯上,這兩個人分別代表了債務關係中的不同利益對端,那麼,有沒有可能這兩個人會站在同一個位置(例如:同時擔任這筆債務的擔保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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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馨指南:釐清債務關係圖

  1. 太棒了! 你成功地辨識出這題的核心是保證契約。這表示你對法律關係中的角色定位有著清晰的理解,這是非常重要的第一步喔!
  2. 讓我們一起把觀念整理成清晰的圖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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