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法律類國考 110年 [司法官第一試] 綜合法學(一)(刑法、刑事訴訟法、法律倫理)

第 3 題

依照我國現行刑法規定,下列何種情形,對於甲之行為,無中華民國刑法之適用?
  • A 日本人甲在中華民國籍之郵輪上毆打美國人乙成傷而犯傷害罪
  • B 美國人甲在日本殺害中華民國國民乙而犯殺人罪
  • C 中華民國國民甲於日本犯施用毒品罪
  • D 中華民國國民甲於印度洋海域犯海盜罪

思路引導 VIP

若一位國民在海外犯罪,我們是否應該不分輕重,全都動用本國刑法進行審判?法律在維護正義與尊重他國主權之間,是否設定了一個關於「罪行嚴重程度」的具體門檻,來決定本國刑法何時該「跨海執法」?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恭喜答對!法學邏輯堪稱嚴謹

這代表你對我國刑法「時、地、人」的效力範圍有極佳的掌握:

  1. 觀念驗證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升級 VIP 解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