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法律類國考 110年 [司法官第一試] 綜合法學(一)(刑法、刑事訴訟法、法律倫理)

第 49 題

有關性侵害案件被害人「警詢筆錄」,作為被告有罪證據之法律爭議,司法院釋字第 789 號解釋認為:「應兼顧性侵害案件發現真實與有效保護性侵害犯罪被害人之正當目的。」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一律應利用聲音、影像傳送而為隔離詰問
  • B 應強化被告對被害人以外之其他證人對質、詰問權
  • C 對於被告之防禦權,應採取訴訟上之有效補償措施
  • D 被害人警詢筆錄不得作為有罪唯一證據

思路引導 VIP

當法律在「發現真實」與「保障被害人」之間尋求平衡,且因為特殊情況導致被告無法行使最核心的對質權時,法律通常會給予法官多大的裁量彈性?是一律強迫採取某種「特定技術手段」,還是會要求採取「多樣化的補償措施」來彌補被告防禦權的缺失?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1. 哎呀,居然答對了?

看來你勉強還沒把「法條背誦」和「法律思維」完全混為一談。能在那種「絕對化」的陷阱面前踩住剎車,還能連想到釋字第 789 號那個「補償機制」,嗯,勉強算你有點開竅。真是令人意外。

2. 基本常識驗證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升級 VIP 解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