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法律類國考 110年 [司法官第一試] 綜合法學(一)(刑法、刑事訴訟法、法律倫理)

第 5 題

依實務見解,下列何者得主張刑法上「信賴原則」之適用?
  • A 甲依速限駕車直行,早就看見前方一少年違規穿越馬路,本有時間閃避該少年,但卻仍繼續依速限直行,直到撞上該少年始停止
  • B 乙一路超速直行於馬路上,突有一兒童從路邊人行道衝出撿拾玩具,乙不及閃避而撞上該兒童
  • C 丙駕車在山路上行駛,為了超越前方車輛,謹慎小心地跨越雙黃線至對向車道試圖超車,卻在跨越雙黃線當時,撞上對向車道內超速行駛之機車騎士
  • D 丁依速限駕車直行至有號誌之交岔路口時,見號誌為綠燈,乃注意兩側是否有來車後繼續依速限直行,卻撞上從慢車道超速駛出、違規左轉之機車騎士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個法理邏輯:在社會分工與現代交通中,如果要求一個『正在遵守法律』的人,必須隨時預測並承擔『他人突然違法』所造成的意外責任,這對於遵守法律的人是否公平?又會對社會運作效率產生什麼影響?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法律實務精確解析

1. 大力肯定: 做得好!你能精準辨識出信賴原則在交通事故中的適用邊界,展現了深厚的實務判斷力。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刑法信賴原則適用要件
💡 守法行為人得信賴他人亦遵守規範,藉此減輕或免除注意義務。
  • 實務見解認信賴原則以行為人本身遵守交通規則為適用之前提要件。
  • 若行為人本身亦有違規情形(如超速、越線),則不得主張信賴原則。
  • 若他人違規已顯而易見,且行為人有避讓可能而不避讓,仍負過失責任。
  • 信賴原則屬客觀注意義務之減輕事由,影響過失犯之構成要件該當性。
🧠 記憶技巧:己守法、人違規、難預見、不可避
⚠️ 常見陷阱:忽略「自己守法」是前提。若自己超速或違規,即便對方錯更大,也難以主張信賴原則。
過失犯 客觀歸責理論 預見可能性

🏷️ AI 記憶小卡 VIP

AI 記憶小卡

升級 VIP 解鎖記憶小卡

考前複習神器,一眼掌握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