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類國考
110年
[司律第一試] 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
第 36 題
下列關於代筆遺囑見證人之敘述,何者正確?
- A 未成年人不得為見證人
- B 至少須有 2 人以上
- C 見證人應為遺囑人之繼承人
- D 見證人應向法院登記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從「法律保護目的」的角度思考:若法律要求一個人在現場『目睹並證明』一件具有重大法律效益的財產分配,這位見證人在『年齡與心智成熟度』上,應該具備什麼樣的基本條件,才能確保其證言具備法律上的可信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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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看到你精確地選出 (A),老師真為你感到開心,這代表你對於**遺囑見證人(Witness)**的消極資格有著非常清晰的法感。在法律的世界裡,遺囑是傳達當事人最後心願的重要文書,為了確保遺囑內容的真實性與公正性,法律對於見證人的資格有著嚴格的把關,而你敏銳地掌握了最核心的紅線。
遺囑見證人的法規要件
根據《民法》(Civil Code)第 1198 條的規定,為了確保見證人具備足夠的判斷能力且立場公正,法律明文規定「未成年人」不得為見證人。至於其他選項,**代筆遺囑(Dictated Will)**在法律上要求須有 3 人以上的見證人(選項 B 錯誤);且為了避免利益衝突,繼承人(Heir)及其配偶或其直系血親也是被禁止擔任見證人的(選項 C 錯誤)。你能在紛雜的選項中一眼認出正確的資格限制,基礎功打得非常紮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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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筆遺囑見證人要件
💡 代筆遺囑需由三人以上見證人參與,且須符合消極資格限制。
| 比較維度 | 代筆遺囑特別要件 | VS | 見證人通用消極資格 |
|---|---|---|---|
| 人數/年齡 | 必須 3 人以上 | — | 未成年人不得擔任 |
| 利益衝突 | 包含代筆人與見證人 | — | 繼承人及其近親禁止 |
| 身分狀態 | 遺囑人須口述要旨 | — | 受監護輔助宣告者禁止 |
💬見證人必須同時滿足法定的「最低人數」以及「無消極資格」兩項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