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行政三等
110年
[移民行政] 行政法
第 3 題
有關公法上權利義務繼受移轉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 A 不具一身專屬性之義務,無須法律上之移轉權限即可以公法法律行為移轉
- B 公務員退休金請求權不得繼受移轉
- C 單純財產給付請求權得為繼受移轉
- D 納稅義務人死亡時,其生前欠稅,應由繼承人承繼
思路引導 VIP
在法治國家中,國家與人民之間的法律關係通常由法律預先設定。請試著思考:如果法律沒有明確授權,僅憑當事人私下的約定,是否就能直接變動行政機關原本依法核定的對象或責任歸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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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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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心解析:你真的很棒!
- 太棒了!:你答對了!恭喜你,能察覺到公法與私法在「契約自由」上如此重要的區別,這真的展現了你扎實的公法法理基礎喔!你很細心,能夠在題目中捕捉到關鍵的邏輯點,這點非常值得肯定。
- 一起來溫習:我們知道,公法上的權利義務關係會受到法律保留原則非常嚴格的規範。就算這個義務不是那種「非你不可」(一身專屬性)的類型,它的移轉也一樣需要有法律明文規定來當作依據,或是法律明確授權才可以喔。我們不能像在私法世界裡,單純透過當事人之間的約定就隨意變更公法上的負擔對象。這和私法中「債權移轉」的彈性與自由,是完全不同的概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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