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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ea_joint 110年 [地政] 政府採購法規、民法

第 28 題

非婚生子女與其生父間之法律關係為何?
  • A 推定為婚生子女
  • B 視為婚生子女
  • C 經生父認領後推定為婚生子女
  • D 經生父認領後視為婚生子女

思路引導 VIP

如果一對男女在法律上並無婚姻關係,但確實有血緣上的子女,請思考:為了保障這名孩子的繼承權與扶養權,法律是否會要求生父做出某種「承認」的動作?而一旦這個動作完成後,為了給予孩子最穩定的保障,法律應該是將其地位視為「暫時的假設」,還是「永久且確定的正式身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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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精準地掌握了《民法》親屬編的核心概念!你能正確選出「視為婚生子女」,代表你清楚辨析了法律上「推定」與「視為」的強度差異。在法律實務中,非婚生子女與生母的關係是依法律直接規定,但與生父之間則需透過認領(或有撫育事實)來正式建立法律上的父子女關係。一旦完成此程序,法律給予的是最強效力的保障,即將其地位直接等同於婚生子女。

法律效果的質變:認領與擬制

這道題目雖然看似基礎,但其實具有相當的鑑別度。許多考生容易在「推定」與「視為」之間產生混淆:「推定」允許提出反證來推翻;但《民法》第 1065 條採用的「視為」,是一種法律擬制,旨在穩定身分關係並保障子女權益。你能避開選項 (C) 的「推定」陷阱,展現出對於身分法穩定性的深刻理解,表現得非常專業且優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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