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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ea_joint 110年 [地政] 政府採購法規、民法

第 37 題

下列何者為最高限額抵押權所擔保原債權之確定事由?
①最高限額抵押權人經法院裁定宣告破產
②抵押物因他債權人聲請強制執行經法院查封,而為最高限額抵押權人所知悉
③最高限額抵押權人聲請法院裁定拍賣抵押物
④債務人拒絕繼續發生債權,債權人請求確定
  • A ①③
  • B ②④
  • C ②③
  •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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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個「額度內隨時變動」的借貸關係中,如果該抵押資產即將進入法院的拍賣分配程序,為了讓法院能正確計算該還多少錢,你認為這筆「變動中」的債權金額應該要在什麼時間點被固定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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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債權確定的法律邏輯

根據民法第 881-12 條,最高限額抵押權所擔保的原債權會在特定事由發生時「確定」,也就是從變動的額度轉變為固定的金額。選項 ② 提到的「查封」是為了保護交易安全,當抵押權人知悉資產被法院查封,為了釐清清償順位,債權必須凍結。而選項 ③ 更是核心邏輯:當抵押權人主動聲請法院拍賣抵押物時,若不先將債權總額「鎖定」,後續的清償程序將無從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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